刑事印证之研究

被引:12
作者
张少林 [1 ]
卜文 [2 ]
机构
[1]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2] 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刑事印证; 实践形态; 审查判断; 关键印证; 运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刑事印证具有证据的多数性、印证性、可重复检验性、客观稳定性和视野的整体性等特征,其实践形态有全面与部分印证、概括与细节印证、肯定与否定印证、普通与关键印证之分;证据间的合理差异不影响主要印证事实的认定,但需要查明差异的原因;可从四方面判断印证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指供诱供、串供情况、证据印证的具体情况、证据取得的具体程序、印证内容是否违反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要善于发现关键印证,有效运用其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作用。
引用
收藏
页码:84 / 90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论相互印证——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模式的现实路径 [J].
吕青 .
山东审判, 2008, (02) :82-84
[2]   刑事印证初论 [J].
张少林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7, (02) :132-137
[3]   刑事证据相互印证的合理性与合理限度 [J].
李建明 .
中国检察官, 2006, (03) :57-57
[4]   我国刑事诉讼相互印证的证明模式 [J].
谢小剑 .
现代法学, 2004, (06) :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