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保监管模式的缺失与创新

被引:5
作者
王江 [1 ,2 ,3 ]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2] 重庆大学工商管理
[3] 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
关键词
环保监管; 体制模式; 监管职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1204 ;
摘要
环保监管模式是指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进行监管的方式。我国现行的环保监管模式在监管机构设置、监管职权配置以及运行方面还存在诸多缺失。创新和完善我国的环保监管模式应结合当下的宪政背景和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以环境善治为目标,从监管机构的设置、监管职权的配置和监管权力的运行三个方面着手。就监管机构设置来看,应建立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环保监管机构;结合生态功能区划以划分并设置区域性环保监管机构。从职权配置来看,应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重新优化配置环保监管职权。就职权运行来看,应完善人大、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等为主体的多元化监督机制,培养和释放外部监督力量,以强化对环保监管职权的监督。
引用
收藏
页码:62 / 67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环境行政管理中政府职能的变革 [J].
乌兰 .
山东社会科学, 2006, (08) :145-147
[2]   我国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J].
魏志荣 .
北方经贸, 2006, (06) :110-111
[3]   我国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机制的缺失与完善 [J].
潘世钦 ;
石维斌 .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01) :22-26
[4]   论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问题 [J].
程宗璋 .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3, (02) :129-134
[5]  
环境法基础[M].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陈汉光,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