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结构性要素在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基础地位——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之否定

被引:29
作者
李剑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关键词
相对优势地位; 依赖性; SCP范式; 反垄断法;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09.10.018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以"依赖性"为核心概念,要求被依赖的企业不能因为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免除交易的义务。这一理论明显和反垄断法的SCP范式相冲突。SCP范式经过发展和完善,已经从早期强调结构、行为和绩效之间的单向决定关系,转变为重视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并将结构作为绩效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而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的应用,会造成反垄断法规制范围的不恰当扩展,将保护竞争演变为保护竞争者,并且在很多案例中与思维经济原则相悖。因此,在结构性要素仍然是反垄断法理论框架的基础下,我国的《反垄断法》不应当采用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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