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信息公开方式研究——政府网站、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比较研究

被引:8
作者
朱红灿
陈能华
机构
[1] 不详
[2]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3] 不详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 具体形式; 工作重点; 评估方式;
D O I
10.15941/j.cnki.issn1001-0424.2009.11.001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D630.1 [国家机关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政府网站、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信息公开方式。三种公开方式在公开内容、具体形式、工作重点、评估方式、发展障碍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三种公开方式应突出自己所长,互相补充,形成一个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为公众提供完善的、全面的、各具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引用
收藏
页码:52 / 54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互联网生态下的政府信息公开 [J].
方家平 .
上海信息化, 2008, (10) :19-21
[2]   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J].
刘蓓 .
办公室业务, 2008, (07) :16-18
[3]   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J].
李国新 .
情报资料工作, 2008, (04) :10-13
[4]   档案馆与政府信息公开——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说起 [J].
姜亮 .
浙江档案, 2008, (02) :15-17
[5]   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J].
孙松涛 .
信息化建设, 2005, (05)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