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施惠行为性质的法律初探

被引:1
作者
杨波
机构
[1]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关键词
好意施惠行为; 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 事实行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好意施惠行为是指行为人出于良好动机为他人提供某种利益的行为。就行为性质来看,好意施惠可分为不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层面行为与受法律调整的法律行为或事实行为。判断好意施惠行为是否为法律行为,关键在于判断该行为中是否存在意思表示,如无法认定,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状态,依诚实信用原则,并照顾交易习俗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法律义务。判断好意施惠行为是否为事实行为,应以好意施惠行为是否符合该类事实行为的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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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健美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7, (01) :39-41
[2]   论好意施惠引发纠纷的处理 [J].
黄锡生 ;
关慧 .
河北法学, 2005, (04) :20-22+26
[3]  
民法债编总论[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黄立著, 2002
[4]  
债法原理[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 2001
[5]  
民法总则[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王泽鉴著, 2001
[6]  
德国民法总论[M]. 法律出版社 ,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Medicus)著, 200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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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史尚宽著,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