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 加强旅游业区域合作的对策探讨

被引:1
作者
顾华详
机构
[1]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党建处
关键词
民族地区; 周边国家; 旅游业区域合作;
D O I
10.16726/j.cnki.bsxb.2006.01.012
中图分类号
F592 [中国旅游事业];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加强旅游业区域合作是双赢发展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与周边国家加强旅游业区域合作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紧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快实施旅游企业集团化战略,编制合作投资项目指南,建设通畅的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合作项目贷款和补贴专项基金,加快通道、口岸和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培养高级人才,改善投融资环境。国家应尽快批准周边国家为双方公民旅游目的地,制定《国际旅游市场区域合作开拓法》,与周边国家签订《旅游业区域合作投资保护协定》,简化境外投资手续,放宽外汇管制,成立专门投资咨询机构,建立国家国际旅游业区域合作专项基金,建立多层次合作对话机制,简化双方游客办理出入境证件、旅游签证、落地签证和个人购买随身物品验关等一揽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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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统计年鉴.[M].王贵荣主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