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被引:76
作者
刘明祥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
占有; 取得; 财产罪; 目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非法占有目的是非法掌握或控制财物的意欲 ,是盗窃、诈骗等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取得罪主观方面故意所包含的内容。它不具有区分盗窃罪与一时盗用的非法行为 ,以及盗窃等取得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机能 ,也不是侵犯财产的犯罪故意之外的主观要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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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祥 .
河北法学, 1994, (01) :10-13
[2]   论诈骗罪的主客观特征 [J].
刘明祥 .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86, (02) :83-87
[3]  
刑法学[M]. 法律出版社 , 张明楷 著, 1997
[4]  
刑法教科书[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何秉松主编, 1995
[5]  
中国刑法学[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高铭暄主编, 1989
[6]  
经济刑法学[M]. 群众出版社 , 刘白笔等 著, 1989
[7]  
刑法纲要各论 .2 团藤重光[日]. 创文社 .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