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试点情况

被引:1
作者
王秦丰
机构
[1] 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处长
关键词
经济体制改革; 湖南; 经济改革; 财政; 财政金融;
D O I
10.19632/j.cnki.11-3953/a.1993.02.003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一) 试点的沿革与进展 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确定湖南华容、内蒙卓资、甘肃定西、四川邛崃、广东宝安、河北蒿城、山西原平、河南滑县、浙江上虞等9个县为全国县级机构改革试点单位,目的是为以后全面展开县级改革探索路子,提供经验。三年来,这些试点县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改革,积极探索,克服困难,实施了改革方案,迈出了改革步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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