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关键是使用权适度放活

被引:11
作者
朱启臻
机构
[1] 中国农业大学
关键词
使用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摘要
<正>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无偿使用。只要是村集体的成员,只要分户,作为独立的一户,就有资格从集体获得宅基地,这是长期的政策。作为集体成员,就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力。此次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中最关键的一权,是使用权的适度放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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