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合犯的共犯问题

被引:6
作者
袁彬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 
关键词
对合犯; 必要共犯; 教唆犯; 帮助犯;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对合犯是指基于双方互为行为对象的行为而成立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对合犯中只有少部分具有共同犯罪的属性,属我国刑法中的必要共犯。对属必要共犯的对合犯,不仅需要适用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而且还应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这是对我国传统的必要共犯处断原则的突破。在法律只处罚一方的对合犯中,法律不处罚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教唆、帮助行为,如果超出了对合关系中实行犯的定型的参与形式并且具有社会危害性和期待可能性,则可按另一方的教唆犯、帮助犯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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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 条
[1]   对合犯若干问题探讨 [J].
谢彤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1, (04) :4-9
[2]  
外国刑法纲要.[M].张明楷[著];.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3]  
新编中国刑法学.[M].高铭暄 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4]  
意大利刑法学原理.[M].(意)杜里奥·帕多瓦尼(TullioPadovani)原著;陈忠林译;.法律出版社.1998,
[5]  
犯罪论的基本问题.[M].[日]大塚仁 著;冯军 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6]  
共同犯罪论.[M].陈兴良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7]  
犯罪通论.[M].马克昌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
[8]  
中国刑法学.[M].高铭暄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