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送法下乡到理性选择——乡土社会的法律实践

被引:29
作者
郭星华
邢朝国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关键词
送法下乡; 迎法下乡; 乡土社会; 法律实践; 法律祛魅;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05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乡土社会的法律实践是一个法律逐渐"祛魅化"的过程,即从基层司法建设魅化法律到农民法律参与下的法律脱魅。法律的祛魅化使农民对法律有一个更为理性的认知和选择。法律实践和法律参与的"知情祛魅"逻辑从主体角度抑制了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而基层司法体制的诸多弊端和缺陷则从外在限制了农民的法律需求。由此可见,结构混乱虽然使乡土社会产生了法律需求,但这种需求的扩展性和持续性存在问题。因此,当下乡土社会的法律实践并非简单地从"送法下乡"向"迎法下乡"转换。
引用
收藏
页码:129 / 133+2 +2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9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