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重构

被引:6
作者
刘敏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审前准备程序; 庭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 ,虽然也有审前的准备程序 ,但从立法和司法的现状来看 ,该程序存在着严重的功能缺陷 ,起不到证据整理、争点固定和促成和解的功能。改革审前准备程序应当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 ,在诉讼模式的选择上采辩论主义与职权进行主义相结合的模式。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不能搞一刀切 ,在第一审程序中 ,对不同的案件 ,应当设计不同的审前准备程序供法院选择适用 ,对于简单的案件 ,作必要准备后及时开庭 ,对于复杂的案件 ,通常应作充分的审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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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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