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控制——以山东、浙江供销社资金互助为例

被引:5
作者
艾永梅
机构
[1]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关键词
资金互助; 社员; 供销社; 供销合作社; 合作社; 经济组织; 风险控制; 农村资金; 互助会; 合作金融组织; 合作组织; 山东; 浙江;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2.35 [城乡金融组织];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4 ;
摘要
<正>目前我国合作金融组织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经银监会批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互助社,其运作相对比较规范,2011年以后银监会没有再审批设立此类资金互助社,截至目前全国仍为49家;第二类是社区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包括各类农村社区合作基金和社区发展基金,主要指一些政府扶贫资金项目;第三类是民间自发组织,其中有一部分是在民政、工商部门登记,但未经银监会审批的;还有大部分是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没有在工商部门单独注册登记;另一部分就是供销社发起设立的资金互助。笔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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