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公有制。城市化过程中使用农村土地须通过国家对土地的征用以及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来实现。农村土地征用所释放的巨大收益和征地安置中农民权益保护日益成为政策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建议在不改变我国现有的土地所有制的情况下,重新设计征地安置的相关法律、政策与办法,使之能更好地适应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能更好地兼顾国家与征地农民利益。原则上农用地转为城市用地的土地收益在扣除规定的税费后应归农民所有,同时配套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积极就业与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