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问题探讨

被引:4
作者
郑林水
机构
[1] 浙江省遂昌林业局
关键词
林权抵押; 法律保障; 优先受偿;
D O I
10.14153/j.cnki.lsck.2008.01.002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030105 ;
摘要
林权抵押制度的确立,对于促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推进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生活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林权抵押提供了法律保障,浙江省的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即确定林权)和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机制,为林权抵押奠定了基础。林权在国家征收和发包方依法收回导致消灭的情形下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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