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正当性之基本价值

被引:15
作者
章剑生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程序; 正当性; 尊严; 平等; 秩序; 公正; 效率;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对于一个法治国家来说,仅有行政程序是不够的,还要求行政程序本身必须是正当的。之所以有如此的要求,是因为这种正当性蕴含了法治国家的基本价值,即尊严、平等、秩序、公正和效率。行政程序正当性意味着个人有权参与行政过程,从而获得了尊严。既然个人有权参与行政过程,那么个人也就有被平等对待的要求。行政程序正当性可以使程序具有吸收不满的功能,从而保证社会有秩序地发展。行政程序正当性可以满足个人对程序公正的需求,可以吸引个人通过程序解决争议,可以提高行政决定的说服力。效率是行政的生命,行政程序正当性回应了这一基本价值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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