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应急管理纵览

被引:17
作者
机构
[1] 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赴德国培训团
关键词
德国; 应急管理; 联邦政府; 民事保护; 消防队; 灾难救助; 州政府; 地方政府; 红十字会; 技术援助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751.6 [];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传统上,德国把应对突发事件分为两个层次:联邦政府主要负责战争状态下的民事保护, 16个州政府负责和平时期的灾难救助工作。2001 年“911事件”和2002年“易北河洪灾”发生后,德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合作对全国的民防 (Civil Defence)和灾难防护(Disaster Protection) 进行了深入的评估,发现联邦和各州在协调方面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灾难救助工作,2002 年12月,联邦政府各州内政部长和参议员常设会议通过了《民事保护新战略》(A New Strategy for Protecting the Population)(相当于我国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进行更有效的协调,负责处理突发的全国性的重大灾害和紧急情况。在此基础上,2004年5月,联邦政府设立联邦民事保护与灾难救助局(简称 BBK),作为中央一级负责民事保护、优先统筹所有相关任务及信息的机构,协调联邦政府各部门以及与各州政府之间的合作。同时,德国联邦政府还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管理体系。该体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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