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舆情预警的主客体及其伦理问题"

被引:5
作者
刘海明
机构
[1] 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系
关键词
网络舆情; 舆情预警; 主客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206 [传播理论]; G203 [信息资源及其管理];
学科分类号
050302 ; 1204 ; 1402 ;
摘要
网络舆情预警普遍存在主体和客体认识不清的问题,降低了舆情研判及预警的质量。基于认识论的研究方法,将网络舆情预警的主体分为利益相关者、社会治理部门和专业舆情服务机构,与之相对应的客体包括涉事方的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根据提高网络舆情预警质量之目的,剖析了网络舆情预警主体存在片面强调客户利益、滥用删帖技术手段以及涉事方利益至上等伦理问题。最后根据认识论和伦理分析,提醒社会治理部门、舆情事件涉事方和公众,不要为虚假舆情所蒙蔽。
引用
收藏
页码:127 / 131+141 +141
页数:6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