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认为,心血管病在人口死亡原因中已从过去的第3—7位上升到1—2位,约占所有死亡的一半。高血压患病率一般为2—10%,城市高于农村,北方高于南方,近年并有所上升。脑卒中的发病率,死亡率与日本相近,按一定人群登记统计,五个地区的发病率为80.3~159.8/10万,死亡率为48.0—110.9/10万。冠心病的患病率(30—40岁以上)约为3—5%。急性心肌梗塞发病率和死亡率均较欧美为低,1976年卫生统计中,12个死亡率较高的城市,如天津为51.5/10万,北京为45.2/10万。 近10年来,我国心血管病人群防治科研工作得到很大进展,收到很好的防治效果。如北京石景山区建立了包括20万人口的防治区,到1978年底已完成高血压普查,按WHO诊断标准其患病率为8.11%。共治疗管理患者4894例,控制率达73.8%。全区共登记急性心肌梗塞69例,发病率为52.09/10万,死亡率为23.4%,登记脑卒中220例,发病率为166.10/10万,死亡率为55.11/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