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义务论的宪政功能——论国家义务对现代理性国家的构建

被引:1
作者
蒋银华
机构
[1] 广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国家义务; 宪政主义; 理性国家; 人权保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国家理性的根据有赖于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尊重。立宪的理性使得国家安全和秩序成为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宪政的有效实施内含着分权原则,通过对人权的有效保障,通过构建国家义务体系并予以法定化、程序化,并切实有效履行,这为构建现代理性国家奠立了正当性基础与可行性方案。国家义务论具有构建现代理性国家的型塑功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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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论国家义务概念之萌芽与发端 [J].
蒋银华 .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10 (07) :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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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的理性主义[M]. 上海译文出版社 , (英)迈克尔·欧克肖特(MichaelOakeshott)著,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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