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担保物权实现的程序

被引:20
作者
张自合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担保物; 拍卖; 执行名义; 非讼程序;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3.01.007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物权法》规定了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拍卖和变卖抵押财产,但是如何申请、具体适用何种程序申请未予明确,使实体上的权利无法获得司法程序的保障。域外立法关于担保权实现的程序主要有诉讼裁判、申请拍卖和非讼裁判三种模式。现阶段我国采用非讼裁判模式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程序正当和高效的要求,也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同时,根据我国强制执行程序的现状,应当在裁定程序中强化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
引用
收藏
页码:148 / 158+180 +180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26 条
[1]   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法律问题 [J].
金殿军 .
法学, 2010, (01) :133-141
[2]   抵押权公力实现的程序保障 [J].
尹伟民 .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22 (02) :24-29
[3]   担保物权实行途径之研究——兼及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J].
高圣平 .
法学, 2008, (02) :40-48
[4]   我国《物权法》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规定 [J].
曹士兵 .
法律适用, 2008, (Z1) :34-38
[5]   论民事裁定的既判力 [J].
许少波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6, (06) :120-126
[6]   民事诉讼收费考 [J].
方流芳 .
中国社会科学, 1999, (03) :130-153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M].奚晓明;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
[8]  
韩国民事执行法.[M].(韩) 姜大成; 著.法律出版社.2010,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M].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编.法律出版社.2007,
[10]  
物权法教程.[M].江平; 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