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海洋法看中日东海划界问题

被引:7
作者
高健军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关键词
新海洋法; 东海划界; 冲绳海槽; 钓鱼岛争端; 中日关系;
D O I
10.14015/j.cnki.1004-8049.2005.08.010
中图分类号
D822.3 [与各国政府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030207 ;
摘要
中日划界应当通过协定实现,谈判过程中双方应抱着取得积极成果的真诚意愿, 并做出必要的让步。就划界实体法而言,由于冲绳海槽中断了两国间的自然延伸,因此不应 使用日本所主张的中间线作为两国间东海大陆架的界线,否则就是对中国主张的直到冲绳 海槽构成其领土自然延伸的全部大陆架这一权利的否定。另一方面,鉴于钓鱼岛等岛屿的 地理位置和自身的各种情况,公平的划界要求将其加以忽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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