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实践与思考

被引:15
作者
金浪
机构
[1] 福建中医学院公共管理系
关键词
药品; 价格; 零差率;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7.2 [卫生防疫组织];
学科分类号
1004 ; 120402 ;
摘要
自2006年初《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后,国内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逐渐开始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试点活动,并在取得一定成绩后在全市推广。药品"零差率"销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者看病贵的问题,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切断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上的利益驱动,减少贵处方、大处方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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