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南海填海造地的合法性问题

被引:13
作者
罗国强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南海; 填海造地; 国际法;
D O I
10.14073/j.cnki.nywtyj.2015.03.002
中图分类号
D993.5 [海洋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中国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国际法理由来主张自身对于南海岛礁主权的享有。中国在南海的填海造地,尽管属于典型的人为添附而非自然添附,且添附是基于岛礁而非海岸线,但也是国际法上允许的、合法的添附方式。对岛礁填海造地的法律效果取决于岛礁的性质和添附的手段,如果是添附"岛屿"或者是自然添附"岩礁",那么岛礁被添附后可以享有更大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如果是人为添附"岩礁",那么添附行为并不能改变"岩礁"的性质,也不能为"岩礁"带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方对南海岛礁的填海造地与日本对冲之鸟礁的填海造地不可同日而语。仅仅依据某些国家提出异议的事实本身,并不足以影响中国在其拥有主权的实际控制的南海岛礁上合法地填海造地。
引用
收藏
页码:11 / 18
页数:8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