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的完善——以环境侵权纠纷的诉讼管辖制度为中心

被引:3
作者
祝颖
机构
[1] 贵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侵权纠纷; 特殊性;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D O I
10.13483/j.cnki.kfyj.2009.s1.001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与普通侵权纠纷相比,环境侵权纠纷具有专业性、侵害权益复杂性、纠纷当事人特殊性等特征。兼顾环境侵权纠纷的特殊性,保证环境侵权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应当建立专门环境诉讼制度,提高环境侵权纠纷的一审管辖级别至中级人民法院;并实行环境侵权纠纷专属管辖制度,由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并可对水污染侵权纠纷进行集中管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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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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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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