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学理论

被引:20
作者
蔡守秋 [1 ]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关键词
人与自然; 和谐; 调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公平社会,始终是人类和法学家孜孜以求的一个崇高理想。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人与人的关系和谐、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正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及其迫切需求,才促使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学理论即调整论开始在中国法学界诞生、成长和传播。
引用
收藏
页码:56 / 63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欧美生态文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王诺著, 2003
[2]  
人权的终结[M]. 江苏人民出版社 , (美)科斯塔斯·杜兹纳(CostasDouzinas)著, 2002
[3]  
个人主义[M]. 江苏人民出版社 , (英)史蒂文·卢克斯(StevenLukes)著, 2001
[4]  
我们的迷惘[M].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美)艾温·辛格(IrvingSinger)著, 2001
[5]  
科学革命的结构[M].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美]库恩(T·S·Kuhn) 著, 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