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以保护交易安全为己任 ,只有在其它措施保护了交易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资本制度才可以兼顾效率。目前我国信用缺失且缺乏保护债权人的有效措施 ,面对经济全球化竞争的机遇与挑战 ,在重新设计公司资本制度时 ,降低公司设立成本 ,保护交易安全将仍是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任务。对新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建议如下 :总体上保留注册资本管理制度 ,注册资本由股东全额认购 ,股东交纳基本出资额 ,同时降低最低资本额 ;在修改公司法时 ,要完善对抽逃资金行为的规制 ,包括采取事前预防与事后制裁措施 ;要建立净资产报告制度 ,要求公司向征信机构定期报告其净资产状况 ;完善验资等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制度 ,公司债权人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时 ,需主观上善意并无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