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语国家宪法审查制度设计比较研究——对“政治机构审查模式”的批判

被引:5
作者
王建学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语国家; 宪法审查; 比较研究; 宪法法院;
D O I
10.16112/j.cnki.53-1160/c.2017.01.003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法国等27个法语国家的宪法审查制度构成同一模式,但该模式的特质并不在于审查机构的政治性,而是较为普遍的事前和抽象审查制。从历史演变来看,法语国家宪法审查制度的政治性已经完全或几乎消失,它们可以归入宪法法院模式的子类型。因此,"政治机构审查模式"本身是错误的概念,不能用以描述法语国家宪法审查制度,更不能支持按照政治性思路所建构的我国宪法审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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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 2012, 24 (05) :952-972
[3]  
世界各国宪法[M].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孙谦, 2012
[4]  
比较宪法[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韩大元, 2008
[5]  
A Constitutional Court for China within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Scientific Development and the Institutional Role of the CCP .2 LARRY CATBACKER. http://dx.doi.org/10.2139/ssrn.1308598 .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