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被引:12
作者
王贺洋
曹繁有
机构
[1] 漳州师范学院
关键词
产品召回; 系统性缺陷; 质量认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就已经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不论是强制召回,还是自主召回,政府主管部门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产品召回制度是一种具有公法性质的行政管理制度。产品召回制度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加以配合,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如惩罚性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信息体系、产品召回责任保险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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