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思考

被引:18
作者
林依标
机构
[1]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关键词
农房; 宅基地使用权; 财产权; 产权; 农民; 劳动者; 债务人; 抵押权人; 住房; 法律障碍; 《物权法》; 房地合一; 处分权;
D O I
10.14117/j.cnki.cn11-3331/d.2014.09.039
中图分类号
D922.32 [农业土地法];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推进农房抵押、担保、转让,为实践打开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同时也提出了一道难题,既要"改革完善"又要"慎重稳妥",更是从"选择试点"开始,说明有弊端要改革,但又关系重大,应十分谨慎为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使农民的最大资产变成资本,激活农村投资。近年来各地在农民住房财产权(下称"农房")抵押、担保方面已有不少尝试和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保障农
引用
收藏
页码:20 / 23
页数:4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