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机关裁决民事纠纷的性质

被引:12
作者
沈开举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裁决; 司法权;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D O I
10.16112/j.cnki.53-1160/c.2009.05.011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依据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行政裁决权是一种行政权,对于行政裁决不服应当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对裁决主体提起行政诉讼。这种认识导致了相关制度的建构越来越偏离现代纠纷解决机制的正常轨道。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本质来看,行政裁决权应当属于司法权,行政裁决制度属于现代委任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理顺行政裁决与司法诉讼之间的关系,进而建立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多元和规范的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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