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疆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译制工作的意见

被引:2
作者
机构
[1] 财政部
[2]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3]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4] 中宣部
[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文化部
[7] 新闻出版总署
[8] 教育部
关键词
新疆少数民族文化; 民族; 权利主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文化产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23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050302 ;
摘要
(2010年6月4日)一、总的要求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着眼于丰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着眼于增强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和文化认同,加快译制能力建设,大幅提高新疆少数民族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若干个机构健全、功能完善、译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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