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定位

被引:9
作者
李义松 [1 ,2 ,3 ,4 ]
机构
[1] 河海大学法学院
[2] 河海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3] 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4]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制度生成; 检察机关; 定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D925 [诉讼法];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030106 ;
摘要
环境司法专门化是司法对环境问题的正确回应。环境司法专门化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需要兼顾环保需要和法治稳定。基于时空整体的环境法治观,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生成必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着司法经验与立法理性的无限往复和有序提升。检察机关应当在这一制度生长的过程中寻找自身的位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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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生成研究——以近年几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为例展开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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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逻辑与法律逻辑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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