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 智利的社会救助制度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完善起来的。在建立起完全基金制养老金制度并将部分医疗保险交由私营保险公司管理后 ,分散的社会救助计划也从社会保险中剥离出来 ,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的社会救助制度。政府的社会救助金由福利标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支付。其他社会计划的专项资金通过有关大部分下属的基金和机构划拨。为了使政府社会救助计划的补贴得到更合理与公平的使用 ,并使最急需救助的社会群体能优先得到救助 ,智利采取一种被称作“CAS— 2”的资格认定方法。智利的主要社会救助计划有 :养老救济金、统一家庭津贴、生活用水补贴、失业补贴和住房补贴。在智利的社会救助体系中 ,教会、私人机构等非政府组织扮演着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