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请求理论的理性分析

被引:16
作者
蒲菊花
机构
[1] 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
关键词
部分请求; 诉讼标的; 既判力;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5.2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部分请求涉及诉讼标的、既判力、诉的变更、诉讼时效的中断等众多诉讼理论,其核心问题是部分请求判决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是否及于剩余债权,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基于不同理论立场对此形成了多种学说。从“纠纷一次解决”和诉讼经济原则的角度考量,应当采纳否定说,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以分割债权的方式进行诉讼。在原告仅就部分债权提出请求时,其诉讼标的和判决既判力的范围应当及于包括剩余债权的全部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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