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传统——百年中国民法学之考察之一

被引:10
作者
柳经纬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中国民法学; 历史渊源; 理论转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当代中国的民法学,就其历史渊源来说,源于清末至民国时期对德日等大陆法系民法及民法学的继受。在这个时期,实行"拿来主义"策略,逐渐构建起以私法理念为基础的较为系统的民法学理论体系。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对旧法统的废弃和对旧法理论的批判与否定,因继受而初步成形的民法学理论体系至此嘎然中止。进而,伴随着意识形态的全盘苏化,以及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转而接受了前苏联的社会主义民法学理论。这是一种服务于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民法学理论,其基本特点是强调民法学的党性和坚持民法的公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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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4 / 61+158 +158
页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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