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保密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被引:5
作者
山文岑
机构
[1] 鲁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秘密; 保密法; 缺陷; 完善;
D O I
10.14154/j.cnki.qss.2011.04.030
中图分类号
D922.14 [公安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602 ;
摘要
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视角来看,我国新修订的《保密法》在定密制度、保密制度、保密争议解决和救济机制等方面仍存在着缺陷。因此,应确立公民知情权高于国家秘密的理念,在坚持"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的原则下完善相关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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