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正当程序的本质——“正当过程”的程序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被引:20
作者
刘东亮
机构
[1]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正当程序; 正当过程; 反思理性; 过程性审查; 程序滥用;
D O I
10.14167/j.zjss.2017.04.017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当程序"(due process)一词在译成中文时存在语义失真。"正当程序"的原义是"正当过程"。还原并确立"正当过程"的理念,有助于克服当下中国严重的程序形式主义倾向,避免重新落入传统的程序工具主义甚至是程序虚无主义的窠臼。具体到行政法学而言,确立"正当过程"的理念,有助于促进行政法学方法论的变革,并促进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特别是审查方法和审查标准体系的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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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03 / 111+159 +159-160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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