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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标准 两大内涵
被引:3
作者
:
骆潇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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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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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教授
骆潇
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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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教授
陈宇
机构
:
[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教授
来源
:
职业
|
2004年
/ 07期
关键词
:
明确;
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者;
生产力;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241 [劳动力];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记:能否谈一下您对“职业化”的理解?陈:我们没有使用过“职业化”这个词。什么叫“职业化”,我觉得不能随便给它下定义。记:无论有没有“职业化”的说法,我们肯定会给职业一些规则,比如职业标准?陈:首先必须明确,我国实行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源于生产系统的证书,而不是源于教育培训系统的证书。职业标准的制定不是由于学校的需要或劳动者自己的需要,而是由于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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