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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的提问与回答 以民法典的结构体例为中心
被引:14
作者
:
蒙那代里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意大利公共行政学院
蒙那代里
薛军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意大利公共行政学院
薛军
机构
:
[1]
意大利公共行政学院
来源
:
中外法学
|
2004年
/ 06期
关键词
:
民法典编纂;
契约责任;
合同责任;
回答;
大陆法系;
罗马法系;
请求权;
民法;
契约法;
中国民法典;
意大利民法典;
民事责任;
法律工作者;
法学家;
债务人;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5 ;
摘要
:
<正>提问一:关于德国民法潘得克吞体系的评价以及它的现实性问题大约在100年前,中国在西方列强的外在压力下开始变革自己的传统法律体制,在这一过程中,以日本为中介而追随了德国法的模式。在中国的现代法制史中曾经出现过的民法典草案或者是正式生效的民法典,无一例外地采用了德国民法典的模式。在中国大陆地区目前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民法学家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对德国民法潘得克吞体系的评价,以及基于这种评价而决定对它的态度:是在新的法典编纂中抛弃它,还是延续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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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62 / 677
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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