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中的责任状:“督责令”还是“免责单”?

被引:21
作者
颜昌武
赖柳媚
机构
[1]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基层治理; 目标管理责任制; 责任状; 免责单;
D O I
10.13553/j.cnki.llygg.2020.02.007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8 ;
摘要
责任状是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载体,其初衷是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引导基层政府主动担当,促进治理绩效提升。责任状既是国家治理清晰化的需要,也契合了理性官僚制的基本原则,同时能将行政网络紧密地联系起来。责任状的实施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制度保障和财政保障,官员的晋升冲动则构成其落实责任状的内在动力。责任状可被分为"实功型""表演型"和"甩锅型"三种类型。责任状在实践中演变为免责单,主要是由职责同构的政府间关系、基层治理中的权责错位、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避责策略等多重因素共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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