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税制改革要求 强化县乡财政职能

被引:1
作者
武伟力
滕松远
机构
[1] 山东省招远市财政局
关键词
财政债务; 县乡财政; 契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7 [地方财政];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正>一、把农业税收应收尽收和农民减负有机结合起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山东省招远市按照上级“减轻、规范、稳定”的要求,创新征管体制、实行定时定点征收,解决了征收主体问题。尽管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的取消和减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乡财政收入。但随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管力度的加大,增加的这部分收入完全可能抵顶农业税减收部分。随着农业税任务的减少,以往各乡镇对契税征收几乎为“零”、不少单位契税成为“弃”税的现象已经改观。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契税征收管理员坚决依法征收,保证让实现了的财政收入及时入库。
引用
收藏
页码:15 / 15
页数:1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