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谈农村土地的所有制问题
被引:1
作者
:
陈昌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辽阳市农牧渔业局
陈昌
机构
:
[1]
辽阳市农牧渔业局
来源
:
农业经济
|
1988年
/ 06期
关键词
:
土地;
农民;
经营权;
村民;
劳动者;
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土地所有权;
土地权属;
土地国有化;
社会主义公有制;
集体所有制;
土地所有制;
农村;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农村土地的所有制是以村为单位的农民群众集体所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上已有明确规定。近年来在深化改革进程中,有些人对土地集体所有制提出了异议:一种主张:变集体所有为农民个体所有,即:私有制;另一种主张:变集体所有为国有,即:全民所有制。两种主张各述其理。我认为:还是集体所有制好。因为它符合中国国情,特别是中国农村的情况,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决定的。
引用
收藏
页码:23 / 24
页数:2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