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监护制度的立法突破及相关问题

被引:60
作者
杨立新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the elderly guardianship; guardianship by conduct; designated guardianship;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7 [];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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