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

被引:9
作者
潘念之
齐乃宽
机构
[1]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列宁; 无产阶级专政; 工人阶级专政; 消灭阶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我们写过《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文,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完整原则,不仅体现在司法上,也体现在立法上。文章发表以后,有的同志表示同意,有的同志表示反对。反对的同志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能是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不能把它“扩大”到立法上。理由是“法律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其本身没有什么阶级平等可言。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搞立法,决不能讲阶级平等,否则就会产生阶级调和论和修
引用
收藏
页码:71 / 78
页数:8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