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股票发行价格的规制

被引:10
作者
陈甦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公司法; 投资量; 商法; 股票发行价格; 溢价发行; 票面金额; 股东权益; 注册资本; 注册资金; 竞价发行; 无面额股票; 资本维持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公司法第130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131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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