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出版自由的保护范围

被引:5
作者
陈征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出版自由; 言论自由; 基本权利主体; 基本权利竞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无法完全涵盖出版自由的保护范围。全面界定出版自由的保护范围需要从出版物、出版组织、出版过程、出版内容和权利主体五个方面分别展开分析。国家对出版组织自由的限制通常能够间接影响出版内容。出版自由保护了获取信息、编辑信息、发布信息以及信息被接收这一系列环节。出版内容是否受到宪法保护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有助于发挥出版自由主体表现自我与完善人格的作用。出版内容若包含主观见解或具有增进知识与追求真理、健全民主程序或推动经济发展与繁荣文化艺术的作用,受到宪法保护的强度增大。出版自由的自然人主体通常包括出版商、记者、作者、被采访者以及编辑。
引用
收藏
页码:12 / 19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的主体及其法律保护 [J].
马岭 .
当代法学, 2004, (01) :60-67
[2]  
论自由[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英) 密尔 (Mill, 2009
[3]  
表达自由及其界限[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王锋著, 2006
[4]  
表达自由的法律保障[M].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陈欣新著, 2003
[5]  
论表达自由[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甄树青著,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