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道夫·索姆论债权与物权的区分

被引:8
作者
金可可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鲁道夫·索姆; 债权; 物权; 行为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鲁道夫·索姆关于债权物权区分论的观点在德国民法教义学上具有深远的影响。他认为债权与物权之间的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权利人自己直接行为的权利 ,而前者则仅仅是要求他人行为的权利。由此可以得出支配权与请求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之间的区别。此外 ,两者在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可继承性以及是否个人化等方面 ,也存在着重要的差别。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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