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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的善意原则
被引:22
作者
:
M·维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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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维拉利
刘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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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昕生
机构
:
来源
:
国外法学
|
1984年
/ 04期
关键词
:
善意原则;
核试验案;
声明;
法院;
司法机关;
国际法;
条约法;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国际法学普遍认为,在国际法各个领域内要求"善意"是一项业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甚至是最基本的原则之一。《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二款(它得到联合国大会关于指导国家间友好关系及合作原则第2625(XXV)号决议的支持)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善意的规定,都可据以说明在国际实践中达一原则业已得到承认。按照达些条款(顺便指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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