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从经济生态社会角度分析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被引:3
作者
洪亚军 [1 ]
黄东平 [2 ]
李海栗 [1 ]
机构
[1]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都昌县林业局
关键词
林权改革;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效益; 江西;
D O I
10.16259/j.cnki.36-1342/s.2008.01.020
中图分类号
F326.2 [林业];
学科分类号
120302 ;
摘要
任何改革都和效益分不开,改革就是为了追求最大效益的结果,因此可以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本质上是一场效益改革。林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集三大效益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从而林权改革更能体现改革和效益的关系。本文通过对江西省林业概况及集体林权改革进展情况的简单介绍,然后从以上三大效益角度来分析和思考其改革,找出其在三大效益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引用
收藏
页码:54 / 56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我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J].
董峻 .
共产党员, 2007, (04) :24-24
[2]   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J].
徐洪星 .
新疆林业, 2006, (06) :3-4+8